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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幼儿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了解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园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于开学两周内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 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 3、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 4、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我园根据上述情况科学、合理界定资助对象,切实发挥资助资金效益。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500元。每年9月,学生家长向我园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每年9月开园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提交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也可由家庭所在村等有关部门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等。 我园成立学前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标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界定政策以及享受资助的儿童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专人负责 我园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园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东光县幼儿园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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