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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改变家庭的生活,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实施“教育优先”的强市战略。为了切实解决广大家长的经济负担,使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一个都不少”地接受教育,西昌市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保证了学生不会因贫困而失学;《民族聚居乡(镇)村小学阶段学生专项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的负担;诸多寄宿制学校的创办,有效地解决了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是前所未有的,可遗憾的是,个别家长却只顾及自己眼前的利益,过早地结束了孩子的学业,把孩子推向社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控辍保学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扶贫必扶智”,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也是最根本的精准扶贫。省、州、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各级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文件,召开多次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督学、老师、乡村组各级干部足迹遍布全市做了无数次的劝返。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做您的工作,请您全力配合、重视,让孩子快快乐乐地走进学校接受教育。您必须认识到,您拒不接受劝返的行为不只是给关心、关爱您孩子成长的人们带来了困扰,本质上还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 暑期将近,尊敬的家长们,“一个都不能少”,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请您与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孩子上学读书接受教育,让孩子走上成功的阳光大道。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祝您及家人暑期快乐、万事如意! 西昌市XX中学 2022年6月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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