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合同编号:HNNCDB[2022]029邮政业务委代办合同委托方:受托方: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邮政企业):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省市县(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省市县(区)负责人:经营场所房产归属: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为提高邮政服务水平,方便用户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邮政业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第一条依据本合同,甲方与乙方依法建立民事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因代办邮政业务使用的各类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乙方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以及代办网点的日常营运费用。第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网点地址、名称、营业时间、经营项目和范围。代办网点的名称、地址: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第三条代办邮政业务的项目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1.收寄国内、给据函件;2.收寄国内包裹;3.免费收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4.收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7
5.办理邮政汇兑业务;6.出售邮资票品及邮政出售品;7.收订及零售报刊、图书、数字媒体内容等适合代办的报刊商品(由甲方供货)、文创及衍生产品;8.邮政分销和邮政增值代理业务;;9.投递邮件、报刊;10.具备条件的可办理国际邮政业务及其他邮政代理代办业务,布放商易通、助农通等终端设备。第四条营业时间:9:00-15:00。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符合委代办条件的网点,授权代办网点使用邮政业务所需的标识牌、邮政用品用具和业务单册;2.依照甲乙双方约定频次交接乙方封发的邮件和取送款;3.依照甲乙双方约定频次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报刊;4.邮政业务种类、资费标准、相关规定发生变动时提前告知乙方;5.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代办的邮政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接受乙方的业务咨询;6.邮政企业应向代办人员提供工装及工号牌等服务用品,具体办法由各省邮政分公司自行规定;7.负责代办网点安防、消防设备设施,确保条件必须符合《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配置规范》(Q/YZ 0026-2019)、《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8.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代办费;9.在保证邮政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的前提下,在协议中明确代办方可依法经营其他合法性便民服务(如开办超市、文印服务等),要有明显的普遍服务营业标识和独立区域。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自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7
具有代办能力和条件(包括人员、房屋、场地、安全设施等)。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自有营业场所需提供产权或租赁凭证;2.根据业务需要自行招用具有办理受托邮政业务基本技能的从业人员,委代方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3.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禁限寄要求(见合同附件),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和标准向邮政用户提供邮政服务,维护邮政信誉,保守通信秘密,并承担法律责任;4.代办方是安全责任主体,要对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安全管理等责任,乙方负责代办期间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侵权责任等义务,保密义务;5.邮政日戳、夹钳、业务单式等用品不得外借或用于与邮政业务经营无关的用途。妥善保管业务档案及原始资料、无着邮件,并按规定时限上交邮政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代办网点要接受邮政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保证无重大通信事故、无主要质量差错、无用户有理由申告;6.因代办方的责任,造成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代办方应按照邮政企业对用户所承担的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赔偿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未经法律程序审批,代办方擅自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业务的代办网点,应承担国家邮政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的处罚;8.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金足额;9.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代办邮政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甲方委托以外的邮政业务;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委托经营的业务再转委托或转让他人经营;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委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经营与甲方委托业务相同、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业务;7
11.乙方销售的邮资票品和封装用品,必须为甲方核定(发)的产品、用品,不得低于面值出售邮资票品;要环保使用各种业务单式和材料,并做好日常的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代办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相关章戳和业务单式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并予以作废;如所用单式超出甲方核定使用量,应按成本价购买,费用不得分摊在用户身上;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邮政用品用具(见合同附件),保障邮件、重要票据单册、款项的安全;12.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和物价部门核定的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标准,邮政出售品价格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强迫用户使用高资费业务或其他种类业务;不得向用户提供记欠费或资费优惠服务,确需资费优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13.如实登记各项业务、质量统计报表、营业报表、现金日报表,并按甲方规定时限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划转各种款项;各项邮政业务档案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类、上缴;14.代办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规范穿着制服,佩带代办工号牌或胸卡,保持仪容仪表整洁;15.代办方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配合甲方做好安防、消防设备设施相关工作。服从邮政企业安全管理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自查和邮政企业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16.依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限频次封发交接邮件报刊,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做好邮件报刊的投递服务;17.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订合同或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天内,向甲方交还有关日戳、邮筒(箱)等邮政用品用具、票证单册以及甲方授权其使用的其他物品,清点回收有价证券及库存出售品。双方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乙方应同时向甲方结清。相关企业形象的店招及时清除,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七条营收款的解缴乙方应按时上交全部营收款。解缴款的频次和时限规定为根据财务制度上交。第八条代办费标准和支付方式7
代办费标准(含税)依照以下规定执行:固定费用1670元(当月收入不足1720元时按1720元)+计件费用(标准见附件)。乙方应向甲方解缴全部营业款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发票,发票为双方确认一致的当期代办费金额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的代办费(含税,开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名称:曹进平,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银行账号:608240001251811967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邮件丢失、损毁、时限延误,或款项被窃时,由乙方赔偿用户损失,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邮政用品用具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依照邮政用品用具的价值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向甲方赔偿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每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户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4.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代办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代办费不足以支付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缴;5.乙方延迟向甲方上交营收款的,每延迟1日,甲方有权从代办费中直接扣减该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代办费,并收回代办邮政业务标识牌、邮政用品用具、邮政票据和业务单册;6.甲方延迟支付代办费的,每延迟1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办费用/%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代办费的1.5%;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让代办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8.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甲方迟延支付代办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7
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发生国家主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赔偿。如无上述原因,合同有效期间,任何单方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做好交接工作。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10月,有效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十三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第十四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送备案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共同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制定的与代办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通知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现有附件及今后增加的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时间如有不一致,以时间在后的版本为准。同时增加“邮政业务委代办费用标准”、“委代办安全协议”和“委代办生产场地和设备租赁协议”等附件。7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7
查看更多
Copyright 2004-2022 uxue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6911号-6
优学科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文章作品均来自用户投稿或网络整理,部分作品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登记
如有知识产权人不愿本站分享使用所属产权作品,请立即联系:uxuekecom,我们会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