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首页 > 学校用文 > 管理制度 >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 2021-09-01 15:50:23
  • 1页
  • 11.50 KB
点击预览全文

点击下载高清阅读全文,WORD格式文档可编辑

收藏
立即下载

资料简介

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争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查看更多

Copyright 2004-2022 uxue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6911号-6

优学科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文章作品均来自用户投稿或网络整理,部分作品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登记

如有知识产权人不愿本站分享使用所属产权作品,请立即联系:uxuekecom,我们会立即处理。

全屏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