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3.1《公民基本权利》说课稿说教材 本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首先介绍了什么是人格权,让学生了解了人格权的内涵及意义;其次阐述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让学生明确了生命健康权的地位;最后,介绍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白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由“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两目组成,分别介绍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等内容。 说学情 从现实角度看,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伤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和隐患,作为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从而对某些行为作出是非辨别,运用法律加以维护。从法律角度看,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受并行使其他公民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未成年人只有全面了解并正确行使了这项权利,才能保证其他权利的实现。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正确理解并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有利于生命意识、健康意识、责任意识的培养,利于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等。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7
说教学目标 ①知识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②能力目标: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③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 说教学重难点 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难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五、教学准备: 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与课件相关的素材。 说教学过程 环节一:新课导入 视频欣赏:公益广告:关爱生命 文明出行。 思考:通过观看视频,回答问题:“如果没有交通秩序、交通文明作为保障,我们的交通会如何?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能不能得到维护? 7
环节二:新知探究 人身权利,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具有经济内容,与人身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权利人本人才享有。 人身权利的地位:是公民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 ※个别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工人下班被搜身后方可出厂门。(非法搜身) ※自选商场与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非法拘禁) 上述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 1.含义: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 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行为。 7
3.作用(人身自由的重要意义):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自由也难以享受。 视频欣赏:山西临汾6岁男童家外玩耍被骗,被挖去双眼 思考:小斌斌的什么权利遭到侵犯?如果我们失去了这项权利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生命健康权的含义: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杀人、殴打他人 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视频欣赏: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健康权保障 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1)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7
(2)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 (3)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环节三:心灵感悟 拥有健康才可能拥有一切。若将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健康是“1”,名誉、金钱、友情、爱情、地位等都是“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没有“1”,即失去了健康,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环节四:课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属于自己的权利。 环节五:当堂达标 1.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没有采纳“撞了白撞”原则,给予行人特殊保护。这是因为( ) 7
A.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B.公民有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权利 C.行人不需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D.我国法律只保护弱者的权利 2.王某欠李某6000元钱,久拖不还。于是,李某将王某骗到偏僻处捆绑起来,并给王某的妻子打电话,要她拿钱来领人。直到第二天,王某的妻子拿钱以后,才将王某放走。对此事,正确的看法是( ) A.王某拖欠李某钱不还,李某扣人索债无可非议 B.李某扣人质侵犯王某的人身权利,应承担法律责任 C.李某扣人质索债是错误的,但不构成违法行为 D.李某扣人质索债天经地义,是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行为 七、教学反思 1.运用双主循环教学法组织教学过程,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课堂效益。 2.为突出重点,达成教学目标,我运用最新的热门视频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直指本节课的教学重点。 3.重视预习环节,通过指导学生带着问题预习课文,查找资料,为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打下基础,也有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7
4.注重对学生的学法指导。通过指导学生阅读法律,收集相关资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通过组织学生课堂讨论,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和探究学习的能力;通过指导学生总结和练习,训练学生概括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说板书设计公民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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