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1、请从宪法规定概括出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2、思考没有选举资格的几种情况。法律依据关注政治生活: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各级各机关的领导或厂长、村民居委会成员的权利属不属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我国基本政治权利的选举和被选举权,有特定内涵,严格外延。不能把公民在所有选举中享有和行使的权利与选举与被选举权等同起来。但上述活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通过语言表达意思以出版物形式表达法定程序、持续性聚集在一定场所列队行进表达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政治自由(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小知识广州市人大视察组查看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治安整治和交通组织情况,听取市公安局迎亚运安保情况汇报。有人大代表提问:“亚运期间若出现游行示威人群,警方将如何处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警方已制定了突发群体性事件紧急预案以及疏散人群的预案,同时将参照北京奥运会的模式,在亚运村内划定专门集会游行示威区域。名人名言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孟德斯鸠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监督权法律依据、含义、内容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其他监督制度1.“诤言奖”办公室2.市长热线电话3.“市长与市民见面日”4.设立“意见箱”5.听证会……其他监督制度我国的监督制度(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第一,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一原则对我们的要求是: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二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两种利益结合起来。课堂小结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2、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生活的准则课堂巩固在我国,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这意味着A.公民要自觉做到先履行义务再享有权利B.权利与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C.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D.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D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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