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一政治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课件)(新人教版必修2)课件

资料简介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n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投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n\n\n上述两幅图片说明我国公民行使了什么权利?\n一、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3)监督权。\n(一)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①含义:②意义:③条件: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法律资格.\n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见,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人人都享有的。(既有广泛性,又有条件性)条件: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资格:首先是我国公民(国籍条件);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年龄条件);依照法律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政治条件);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能力条件);\n判断:下列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1)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2)镇长的选举(3)区人大代表的选举(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5)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n家乐福事件上图说明我国公民行使了什么权利?\n(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①内容:②意义:③要求: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的约束。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政治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n2.政治自由(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政治自由含义言论自由通过语言表达意思出版自由以出版物形式表达结社自由法定程序、持续性集会自由聚集在一定场所游行自由列队行进表达示威自由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n如何理解政治自由⑴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⑵观点一把自由绝对化了,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⑶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观点一:政治自由就是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观点二:政治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n⑴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⑵观点一把自由绝对化了,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⑶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n选择题:深圳有家酒吧在大门口打出“日本人不得入内”的招牌,拒绝日本人在该酒吧消费。酒吧经理称,此举是抗议日本修改教科书的行为。爱国从来就是且永远是值得敬重的。但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应当有个前提,就是这种举止、言行必须首先合法、合理,因为爱国主义也不能成为不合法、不合理行为的理由。这一事实昭示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应当A、自觉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B、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自尊心C、履行维护国格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D、爱国须先守法,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D\n依法行使,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3)监督权:①含义:②内容:③要求:\n批评权是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则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申诉权就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n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职责违法、失职公民对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受不公正待遇A、批评、建议B、申诉C、控告、举报??ACB\n高考真题某市政府规定,“凡是市政府发布或经市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强调解读文件“要使用人民群众读得懂、听得明的语言”。这一措施()A.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管理权和监督权B.体现了政府审慎用权、民主决策的工作态度C.能使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府决策D.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D\n我国的监督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举报制度新闻监督制度其他监督制度其他监督制度1.“诤言奖”办公室2.市长热线电话3.“市长与市民见面日4.设立“意见箱”5.听证会……\n东山岛军事演习上述图片说明我国公民履行了什么义务?\n2、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n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及挪用社保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被撤职。赵薇的“日本军旗装事件”“7·5”打砸抢烧事件的罪犯被判处死刑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n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3.监督权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权利政治义务政治性\n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n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是什么?第一、平等地享有权利;第二、平等地履行义务;第三、平等地适用法律。(2)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原则?A、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B、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是指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平等。C、反对一切特权D、是宪法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理论上平等,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n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政30年贪了20载敛财3000多万元,曾定目标6000万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叶树养在任时在公安局内修建的豪华小别墅。韶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n\n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1)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对立统一:①对立:A、含义不同: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履行的责任。B、特点不同:权利法定不可剥夺,具有自愿性可以放弃;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放弃。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相辅相成)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n(2)怎样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一、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第二、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只要履行一定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注意:(1)某些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2)权利与义务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nP11探究:你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否相同?说说你的理由。⑴不相同。观点一正确揭示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观点二割裂了二者的关系,是错误的。⑵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统一性的表现:⑶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与特点不同。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权利是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但可以放弃;义务也是法定的,但不能放弃。\n中国冠军跳水运动员田亮和郭晶晶为我国在奥运会和其他国际赛场上获得了很多荣誉。在雅典奥运会后,有商人看到了商机,力邀他们两人签约娱乐公司,出唱片,拍电影。为了保证运动员的训练,国家体育总局禁止运动员在役期间签约娱乐公司。郭晶晶服从规定按时回到了国家队参加训练;但田亮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参加商业活动,拒绝回国家队参加训练。国家跳水队在警告无效后,宣布开除田亮出国家跳水队。田亮为什么被开除出国家跳水队?\n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关系: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何实现二者的结合呢?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为什么要坚持这二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n讨论:中国男篮在备战世锦赛和奥运的时候受到主力队员王治郅滞留美国打NBA夏季联赛未归的影响。王治郅表示,参加NBA夏季联赛,对于自己水平的提高非常重要,另外,他觉得留在美国可以在竞争更为激烈的环境下打球,以改善自己的薄弱环节防守与篮板,以便能更好地帮助中国队。中国篮协的说法大郅当以国家利益为重,我们希望他能回国与国家队一起进行训练。篮球就像一盘棋,缺了他,我们就会丢掉一大片。\n小结:政治权利和义务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n巩固练习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选项中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理解正确的是()A在立法和司法上平等B在司法和守法上平等C在立法和守法上平等D在制定法律和适用法律上平等B\n2、人民法院实行的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做到“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对于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体现()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我国人民的民主权利有法律保障C、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D、司法机关必须公正司法,严格执法A\n祝学习愉快 查看更多

Copyright 2004-2022 uxue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5016911号-6

优学科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文章作品均来自用户投稿或网络整理,部分作品未联系到知识产权人或未发现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登记

如有知识产权人不愿本站分享使用所属产权作品,请立即联系:uxuekecom,我们会立即处理。

全屏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