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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第2单元家庭与婚姻第5课第2框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资料简介

第五课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思想政治\n内容索引自主预习新知导学合作探究释疑解惑\n素养阐释课标定位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熟悉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的形式。结合案例,解析民法典对遗产处理的规定政治认同:明确继承制度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法治意识:了解遗产、继承人、被继承人、继承权等基本概念;明确法定继承的顺序;理解民法典对遗嘱继承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公共参与:结合继承的相关案例,解析遗产分配的合理合法的方式,培养树立法治意识以及家庭和睦的道德意识\n自主预习新知导学\n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与继承关系(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n2.遗产与继承人(1)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3.继承权的取得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n4.法定继承范围与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继承的法治精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n【判一判】请判断并分析下列观点是否正确:1.继承制度保证了人与人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2.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外指定继承人。3.行使继承权时,男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地位不是平等的。4.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不能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5.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n提示:1.错误。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2.错误。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3.错误。我国民法典强调在继承中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4.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5.错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n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与遗赠(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2)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想一想】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吗?提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n2.遗嘱的种类及规定(1)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3.遗嘱处分财产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n合作探究释疑解惑\n[问题引领]探究点薪火相传有继承2020年9月25日,赵老汉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其名下储蓄卡存有10万元存款。由于赵老汉去世突然,生前未来得及立遗嘱。赵老汉有四个儿子,老伴去世得早,他一直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其四个儿子在继承这笔存款问题上发生了纠纷,甚至大打出手。于是,小儿子在10月9日来到人民法院,请求帮忙调解纠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约来赵老汉的其他三个儿子,分别从“理”和“情”的角度,结合家庭伦理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进行情真意切的劝解。最终,四人的情绪平静了,兄弟间的怨恨逐渐淡化了,亲情也逐渐回暖。四人达成协议,由小兄弟继承父亲名下的存款,其他三人自愿放弃继承权。此纠纷一次性解决,四人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n结合案例,探究下列问题:(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2)本案中对继承权的处理方法符合我国民法典对遗产处置的规定吗?提示:(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中对继承权纠纷从“理”和“情”的角度进行处理,结合家庭伦理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尊重情理,保持了赵家的家庭和睦。\n[归纳提升]从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的角度理解“薪火相传有继承”(1)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3)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n[典型例题]据人民法院的相关数据统计,很多遗产纠纷案件是由遗嘱不规范而引起的。人民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结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和调研,总结出十大类常见遗嘱问题,其中之一是口头遗嘱是非多,遗愿未必尽如愿。关于口头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口头遗嘱没有法律效力B.口头遗嘱不是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的种类C.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D.遗嘱继承要不得,法定继承才可靠\n审题:答案:C\n我的收获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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