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第一单元单元整合思想政治\n内容索引知识网络系统构建核心归纳思维升华\n知识网络系统构建\n\n核心归纳思维升华\n一、人身权民法典对人身权的规定(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n(3)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n二、物权1.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2.物权的分类(1)所有权。①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②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③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n(2)他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②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3.物权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2)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n三、专利权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1.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n2.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即被授予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是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n四、合同理解合同及其履行(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3)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n(4)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5)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6)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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